(加西网综合)根据多方媒体报道,孟晚舟对多项银行欺诈指控表示不认罪。
但美国联邦司法部在9月24日发布新闻稿,称“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承认误导全球金融机构、孟签署延期起诉协议以解决欺诈指控”。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孟晚舟到底有没有认罪呢?
其实一句话总结:孟晚舟不认“欺诈”,但承认“误导”。
两者性质完全不同。
欺诈是指以使人发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故意行为,而误导则指错误的引导。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美国方面的新闻稿吧!
文章翻译如下: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现年 49 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今天在布鲁克林联邦地区法院出庭,签订了延期起诉协议(DPA)并被提审串谋实施银行欺诈和串谋实施电汇欺诈、银行欺诈和电汇欺诈。
纽约东区代理美国检察官妮可·博克曼 (Nicole Boeckmann) 表示:“在签订暂缓起诉协议时,孟晚舟对她在实施一项欺诈全球金融机构的计划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负责。”
“她在事实陈述中的供述证实,在担任华为首席财务官期间,孟就华为在伊朗的业务运营向一家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多次重大失实陈述,以维护华为与伊朗的银行关系。孟隐瞒的华为在伊朗业务的真相对于该金融机构决定继续与华为的银行业务关系至关重要。”
“孟的承认证实了政府在起诉这起金融欺诈案中指控的症结——孟和她的华为同事共同努力欺骗全球金融机构、美国政府和公众,没让他们知道华为在伊朗的活动。”
“这项暂缓起诉协议将导致加拿大正在进行的引渡程序结束,否则该程序可能会持续数月甚至数年,”司法部国家安全司代理助理司法部长 Mark J. Lesko 说。
“我们非常感谢加拿大司法部在这次引渡方面所做的专注工作,以及对法治的坚定遵守。”
“金融机构是我们维护美国金融体系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司法部刑事司助理司法部长 Kenneth A. Polite Jr. 说。
“这就是为什么法律要求利用美国金融体系的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有关其业务运营的真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