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爆非法摘取尸体器官案,安徽出现盗卖器官的6人集团,在没有红十字会人员监督、未经死者家属签字同意下,违背死者生前意愿或其亲属意愿,先后非法摘取11名死者的肝肾转卖、移植,更惊人的是,其中4人是医生!
综合中媒报导,安徽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二审一宗非法摘取尸体器官案,6名涉案人员在2017至2018年间于怀远县先后非法摘取11名死者的肝肾移植、转卖。该犯罪集团中4人是医生,分别为怀远县人民医院”加护病房主任”、南京鼓楼医院肝胆外科主任、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和安徽省淮北矿工总医院芦岭分院口腔科医生。其中3人曾是医院的OPO(器官获取组织)相关工作人员,2人具博士学位。
据悉,该集团首先会物色被送至怀远县人民医院加护病房救治的脑死、脑出血患者,由加护病房主任向家属宣传器官捐献,若家属有意,并会把病人的化验单交给另1名同伙,确认患者器官适合移植后,便会联繫器官接收医院,并提供1张没有登记单位、编号以及公章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表”给家属签名。
然后,4名医生通常会在后半夜,将放弃治疗并”判定死亡”的病人推到一辆加有”救护车”标识的白色箱型车上,摘取遗体器官,之后伪造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签名”完善手续”。
直到2018年一名石姓男子发现其母的肝脏和肾脏已在死亡当天被捐献,他的堂兄还收到”国家补助”20万元(约台币86万元),但他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查询时,未查到母亲的器官捐献资讯,向卫生部门和司法机关反映,此案才曝光。法院认为,6名被告中有4名是医生,但在故意违反规定的情况下,擅自摘取遗体器官,已构成故意毁坏尸体罪,分别判10个月至2年4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本文内容除特别注明外均取自各新闻媒体,并不代表本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