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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型国有公司与地方政府债务被中央核销后,转移到纳税人身上, 中国的四大商业银行债务率平均都是45%以上,按国际规定已经全部破产

中国人民银行上周发表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家庭债务达到了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0%。

中国四大商业银行
中国四大商业银行

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机构估计,在今年上半年,信用卡应收账款的未偿还馀额达到人民币7.23万亿元。

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9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37万亿元,较二季度末增加1320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86%,较上季末增加0.05个百分点。

中国影子银行问题专家朱夏莲经过研究,认为中国实际坏账远远高于官方的数字。朱夏莲估计截至2017年底,中国金融系统中的坏帐总额达到51万亿元,这个估算数字意味着坏帐率为34%,远高于官方的数字。

12月7日,旅居美国的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前北大教授夏业良,对希望之声电台表示,公司债务如果大的话,公司企业将来有一天会破产;但中国的地方政府没有听说过可以破产。

加州的橙县曾经就破产过。美国地方政府破产就要由某一个大的企业,或者一个财团来接收,把这个地方政府接收了,由财团派出的人来监管政府。

但中国的这种宪法和制度可能还不容许这么做。所以最大的可能就是把地方政府的债务报给中央去核销,中央政府把它核销了以后,这个债务负担其实是分摊到每一个纳税人身上。

按照真正《巴塞尔协议》(Basel Accords)的条款的话,中国四大商业银行早就破产了。在2003、2004年的时候,它们的债务率平均都是45%以上,在那种情况下就应该是破产,但是当局保护了它们,让国有资产公司收购它们的坏账呆账,在财政部核销。

这个负担其实就转嫁到了每一个纳税人的身上。如果中共还继续这么做的话,只能让纳税人的负担雪上加霜,越来越沉重,到最后可能就无法负担这样沉重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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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中国经济, 普世价值, 灾难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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