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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长曹滔海包养女协警并生下孩子,网友评论:在中国太正常了

中共官场流行养情妇私生子,警界也有不少事例。一名湖南女协警,与所在派出所的所长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生下一个男孩。其中内情日前曝光。

女警察
女警察

据陆媒报导,这桩秘密隐藏许久,并且没有影响该派出所长升为公安局长,但该男主角因充当“保护伞”落马,也与女下属的地下情随之曝光。

这名落马官员即湖南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原局长、汝城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曹滔海。

今年5月24日,郴州市纪委监委对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汝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曹滔海的通报称,“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又指其纵容包庇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以及收贿。

据汝城县检察院通报,2019年6月5日,汝城县检察院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对汝城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汝城县公安局副局长曹滔海决定逮捕。

曹滔海落马后,因非婚生育,曾经的情人芳芳(化名)曝光。

曹滔海今年55岁,芳芳今年40岁。两人相识时,曹滔海是泉水派出所的所长,芳芳在泉水派出所当协警。两人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曹滔海并没有与妻子离婚。

2015年3月,芳芳发现自己怀孕了,他们决定留下孩子。为领取生育证明,芳芳经人介绍认识了男子李某,两人约定假结婚。2015年6月12日,芳芳与李某登记结婚,为此她给了李某2万元作为报酬。

2015年11月20日,芳芳生产时,曹滔海全程陪护,承担芳芳生产医疗等费用。芳芳生产住院期间,所留电话也是曹滔海的警务通号码。2015年11月20日,芳芳成功生育一子。曹滔海每月都会给芳芳和儿子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生活费,还给芳芳送了一辆轿车。

而李某也恪守着自己“假丈夫”的身份,他清楚他所要做的事,是协助芳芳办理肚子里孩子的出生证。

汝城县监察委员会在调查曹滔海案中,发现芳芳与曹滔海涉嫌婚外生育问题,于2019年3月25日将材料移送汝城县卫生健康局处理。在汝城县监察委员接受讯问时,曹滔海与芳芳都承认共同生育一子的事实。

芳芳因而被征收高达21万余元的社会抚养费。

据报,近日,芳芳向郴州资兴法院提起“民告官”诉讼,起诉作出征收决定的汝城县卫生健康局。

芳芳认为,没有进行亲子鉴定就作出行政行为,属于程序违法。曹滔海涉嫌刑事犯罪一案并未审结,也不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结前就该问题进行行政处理。

但资兴法院10月18日一审驳回了芳芳要求撤销决定书的诉求。

不过到12月6日,芳芳仍没有交纳这笔高额的社会抚养费。

芳芳今年40岁,如今的她已不是当初的派出所协警,靠着一份临时工的工资,养活自己和儿子。对于现在的遭遇,芳芳表示很无奈。曹滔海落马后,年仅4岁的幼子,成了单身母亲芳芳一个人的责任。

她的律师说,21万的社会抚养费意味着什么?以芳芳现在每个月的收入来看,这相当于芳芳8年到手的纯收入,何况她还要生活,还需要抚养儿子。“总不能因为孩子的父亲,就不再管孩子了。”

有网友说,真乱,很无辜吗?也有网友说,这种情况太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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