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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艳警察妆照片曝光,江苏女警许艳与一批领导淫乱事件后续:嫖客掌握法院监狱和枪把子,一边抓人,一边删帖

3 月 12 日, “江苏女辅警与多人发生关系敲诈获刑”的消息在网上热传,并登上微博热搜。同日,江苏灌云和灌南县人民法院已经从网上撤回“女辅警敲诈案”刑事判决书,称尚未生效。网友吐槽:半个县的公家人,睡了人家一个小姑娘,最后都成了受害人。合起伙来把人家小姑娘送进去判了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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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地媒体报道,12日晚,江苏灌云县回应此案称,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被处分。

而灌南县人民法院 3月12日从网上撤回“女辅警敲诈案”刑事判决书,并附上说明:目前该案正在二审审理期间,一审判决书未生效。

据悉,灌南县法院在2020年12月29日,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追缴许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72.6万元。

这一事件在网上曝光后引发热议。网友排列出所谓“受害者”的涉案金额:

对此,网友纷纷发帖,斥责官方的做法:

这一事件立刻在微博登上热搜。大陆网友的评论:

“女的照片出来的,怎么没受害者的? ”

“女辅警敲诈有罪,反腐有功,理应轻判。那些局长副局长之类的官员,竟然都没有开除,真的是官官相护,蛇鼠一窝,无耻! ”

“‘同时或者不间断的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先后敲诈9人共计372.6万’。如此庞大的涉案金额,是否合法渠道获得?与该女辅警发生性关系的公职人员是否已婚?中国裁判文书网为何找不到判决书了?是否存在案中案,是否有包庇? 你觉得‘女辅警敲诈案’存在案中案吗? ”

“不是我乱说,公安局派出所有几个屁股干净的,没几个经得起查,一般民警都像地痞流氓,恶心的吐。司法整顿说白了,大头在公安。 ”

“多少无脑人士在各打50大板,请问他们之间的权利,势力可能是对等的吗,睁开眼看看判决结果……我倒是更相信合谋构陷 ”

“不再担任职务的话应该还是公职人员,那么真多钱怎么来的? ”

“一帮蛀虫就这么点惩罚,对得起“人民公仆”这四个字吗? ”

“我们这县城县政府里的人打牌,一晚上输了两万块,然而他们工资一月才4500 。”

“十三年,砍死个人的都没她判得重。”

“这仙人跳玩的过分了,检测出来很多问题:她如何顺利勾搭到9人之多?做了什么职务让她有机会接触到这么多人?不要为自己的抵抗力辩解,凡是涉案的男人,都有活该的成分。 ”

“该女辅警以柔弱之躯,不惜牺牲自己,吹响了反腐倡廉的号角,为当地的反腐工作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强烈建议应该无罪释放,还应该提升她为该地的反贪局长,让其再接再厉,发挥余热。把反腐工作进行到底!”

90后清秀女辅警睡倒一片公安官员 敲诈勒索千余万

任职江苏省灌云县公安局的90后女辅警许艷,被曝与8名公职人员发生不伦关系,并藉以勒索敲诈,其中半数为公安局官员。(图/和讯网)

近日一则大陆反贪腐新闻在网路上引发热烈议论,案犯是一名90后的年轻女子,她在公安局担任辅警(公安局外聘警务助理)期间,与多名公安局官员及地方官员发生不伦关系,并以威胁公开不伦关系、购房、怀孕、分手补偿费等名义诈取数百万人民币。网民议论称,「大陆公安官员都这么有钱?」「这女人太厉害,有倾国倾城的本事」。其判决书在网上流传后,当地警方还动用各种关系威逼转发的网民删帖,却反而吸引更多网民转发。

许艳 警察
许艳 警察
江苏26岁女辅警许艳,因涉嫌犯敲诈勒索多名政府官员,于2019年7月26日被逮捕,被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处13年徒刑并罚金500万人民币。(图/微博)

这位任职江苏省灌云县公安局的90后女辅警许艷,被曝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伦关系,并对后者进行巨额敲诈,案件牵出中国基层官员严重的腐败问题。与许艷发生关系被敲诈至少有9人,其中3人为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1人为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另有4人分别为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灌云县某小学校长、灌云县某乡镇卫生院副院长、灌云县某乡镇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仅有1人非政府公职人员。

根据转发的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判决书指出,江苏女辅警许艳1994年生(26岁),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9年7月26日被逮捕,2020年12月,灌南县人民法院对案件做出判决。

判决书显示,许艷在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的5年期间,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威胁公开关系、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先后索要多名受害人共计372.6万元人民币(合台币1636万元)。法院判处许艷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合台币22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90后清秀女警察许艳睡倒一批公安官员
90后清秀女警察许艳睡倒一批公安官员

此案还牵扯到的一名受害官员是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X乙,他于2019年落马,当时曾被民眾举报收贿、纵容家人开设赌场,以及生活作风问题等等。灌云县委宣传部3月12日另发布通报称,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在大陆执业的律师张新年对陆媒指出,他并非该案的辩护律师,只是在微信聊天群看到判决书,并核实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之后,就将判决书转发到微博,但是转发不到5分钟就接到来自江苏的电话,指称判决书在当地政府「闹得挺火」,因此要求他删除微博转发的判决书内容。

网上消息称,另外其他转发判决书的法律界人士也接到江苏网路警察来电要求删帖,各地网民也反应接到类似电话,许多网民录下与警方对话的录音并在网上发布,引起了网民的更大关注,让江苏公安当局十分难堪。

网民还在微博发文指出,这个女辅警判得那么重,但是她敲诈勒索的副局长、派出所的所长、医院院长、学校校长都是公职人员,动辄几十万、上百万人民币的去堵一个女辅警的嘴,他们哪来的这么多钱?反贪部门与江苏公安局有处理了吗?他们这个问题无法自圆其说,所以只能到处要求删帖。

这位90后的女辅警因任职公安系统,也属于政府聘用官员,在网上引发议论后,许多网民回忆起过去几位知名的女贪官,包括早年60后、70后与近期的80后,其贪渎金额与淫乱程度都极为惊人,丝毫不亚于男性贪官。网民因此讥讽说,这 些不让鬚眉的巾帼英雌前仆后继,现在轮到90后女官员表现,可说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将为中国大陆反贪歷史增添新章。

江苏90后嫩女警察许艳与9名领导淫乱被判入狱13年,领导个个是贪污犯却不处理;判决书曝光警方施压删帖

近日,一份江苏90后女辅警与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发生关系后索要钱财,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的判决书在微博热传,当地警方施压转发者删帖引发更大关注。

张新年律师昨日(3月11日)在微博转发了这份判决书,5分钟内便接到来电,要求他删帖。

张新年今日对陆媒《大白新闻》表示,他并非该案的辩护律师,只是在微信聊天群看到了这个判决书,经核实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之后就发在了微博上。很快就有显示为江苏的电话打进来要求他删除判决书内容。

自称是江苏连云港的来电者表示,这个贴文在市里“闹得挺火”,希望张新年律师将其删除。

张新年律师则表示,该判决书是最高法院裁判文书网上发的,不是虚假消息,没有理由删除。

对方说,裁判文书网上已经撤下了这份判决书,张新年表示,“传上去的属于司法公开,怎么能随意撤下来呢?”

他指出这个案子既不涉密,也不涉及隐私。如果涉密或者隐私,当时就不应该上传。

他建议对方就案件本身问题进行反思,“向你的领导反映一下,不要再给发帖子的人打电话,再打电话更加有损当地的形象。”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法律界人士何先生也转发了这一判决书,被江苏网警要求删帖。

媒体人洪涛向该电台表示,官员淫乱丑闻周四(11日)曝光后,立即引爆了舆论,江苏省连云港市警方也迅速灭火,直接给各地的网民打电话要求删帖,有多人都录下与警方对话的录音并向外发布,他们据理力争,引起了网民的更大关注,让当局十分难堪。“我的好几个朋友都被打电话找了吧。他们自己都已经发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了呀,只是把一个敲诈勒索的当事人,这个女辅警,判得那么重,但是她敲诈勒索的副局长、派出所的所长、医院的院长,学校的校长的,那些都是公职人员,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去堵一个女辅警的嘴,他们哪来的这么多钱?你处理了吗?他们这个问题是无法自圆其说的。所以说现在着急在满世界删帖呗。”

上述判决书显示,1994年出生的原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女辅警许某在2014年3月至2019年4月间,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对方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先后索要多名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者共计372.6万元。

其中包括江苏省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小学校长等至少9名公职人员。

许某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9年6月19日被灌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6日被逮捕。

灌南县法院在2020年12月29日,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追缴许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72.6万元。

看凤凰网的洗脑报道

江苏省1名「90后」女性辅警从19岁起,相继爬上9名官员的床,敲诈得手400多万人民币,最后被移送法办,判决近日出炉,却遭官方急压消息。

根据《自由亚洲电台》、《凤凰网》报导,江苏省连云港市「90后」女辅警许艳从19岁开始,接连与中共高官或政府官员发生性关係,完事后以怀孕「经济补偿」为由向他们索取金钱,已知涉案男性有当地2名无职级人士、1名小学校长、1名政府机关工会主席、1名医院副院长、2名公安局副局长与2名派出所所长。

但知情人士指出,此案恐涉及更多中共官员,灌南县法院判决书向外界释出的名单并不完整;有中国法律人士在微博分享判决,却接到公安局电话要求下架贴文,警方还强调是「领导安排的」,该名法律人士反驳说,「睡完了要钱,就是犯罪,我就想告诉大家这麽一个常识,你跟领导就把我原话告诉他就行了。」公安才不再追问。

江苏省灌云县委政法委3月12日回应指出,涉入此案的公职人员均「已被处理」,受害人之一、时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姓男子也自我证实不再担任原职务;也被捲入此案的连云港市的原公安局海州分局副局长刘相兵,在2019年5月许豔被警方逮捕的前1个月因贪腐落马,当时法院判决称他收受贿赂的金额达人民币70多万元,不过,却仅判了2年半有期徒刑。

《自由亚洲电台》向许艳的家属、辩护律师等人询问,均探查不到她如何成为辅警等身分背景,而灌南县检方面对询问,直呼「我们不可能向你透露的。我们这个内部处理还没有开始,都没出来,都是机密,你还要问,你是要干嘛?」官方称一切没有必要向媒体公开。

许艳到底多艳,能让这么多人“受害”?

“被睡”的公安局副局长 他的钱是从哪来的?

许艳火了。

这名生于1994年的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女辅警,从2014年开始,“同时或不间断的”,与当地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自己家人得知后要找这些公职人员闹事以及自己购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这些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向这些公职人员索要人民币372.6万元。

这些公职人员包括时任连云港市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侍庄派出所所长朱某、灌云县妇幼保健院工会主席陈某、灌云县陡沟镇卫生院副院长兰某、灌云县四队镇中心小学校长关某,连陡沟镇卫生院的一名普通药房工作人员徐某,也在和许艳发生了两个月不正当两性关系后,被索要近30万元。

2019年6月19日,许艳被警方刑拘;2020年12月29日,因犯敲诈勒索罪,许艳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72.6万元。

这些被许艳“敲诈勒索”的公职人员中,颇为值得一提的是一名在判决书中被化名为“刘某乙”的副科级公安副局长:

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刘某乙还是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的所长,许艳与其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其母亲知道自已怀孕、欲到刘某乙单位闹事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20万元后,双方不再联系。

没想到,只过了两年,“不再联系”的两个人,又发生了不正当两性关系。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这时,刘某乙已经是连云港市海州分局的副局长(副科级),许艳再次与升官后的刘某乙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后以购房交首付、怀孕流产补偿、分手补偿为由,向刘某乙索要人民币108万元。

在所有与许艳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公职人员中,刘某乙一共给了许艳128万元,是这些公职人员中给钱最多的那一个。

“刘某乙”,究竟何许人?通过公开检索,一份《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相兵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材料显示,

刘相兵,男,1972年6月出生,汉族,江苏灌云人,大学本科文化,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8月至2001年8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2001年8月至2004年3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分局经侦大队科员;

2004年3月至2007年4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分局云山派出所副所长;

2007年4月至2010年1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墟沟派出所副所长兼治安处警中队中队长;

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分局陶庵派出所所长;

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原新浦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

2014年7月至2017年9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

2017年9月至2019年5月,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科职);

2019年5月,免去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

刘某乙,全名刘相兵,生于1972年,比女辅警许艳年长22岁。那么,这名副科级公安副局长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公开检索发现,这名副科级公安副局长的事迹,竟然还登上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0年6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登《警钟|“给钱场所很少查,不给钱重点查”,公安局副局长的潜规则》一文。以下为该文全文:

“我举报海州公安分局分管治安的刘相兵,收受某洗浴中心好处费,并长期为他们通风报信……”2019年5月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一封举报信。

举报信中提到的刘相兵,是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原副局长,举报信称刘多次收受多家管理对象好处费、纵容其家人开设赌场,且存在作风等问题。2019年6月,刘相兵接受审查调查,同年9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0年1月,灌南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相兵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从公安标兵到阶下囚,刘相兵是怎么一步步走向堕落的?

“要还是不要?我也曾纠结过”

“2013年的中秋节,是我记忆里最忐忑的一个日子。”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时刘相兵回忆道。那时他刚到海州区路南派出所当所长,很多娱乐场所老板纷纷前来“孝敬”,第一位来拜访他的就是某浴室老板陈某。

2013年中秋节前一天,陈某来到路南派出所,表示要拜访刘相兵。两人交谈甚欢,走的时候陈某留下一个信封,里面装着3000元。“要还是不要?我也曾纠结过,但在现实面前,我还是选择了收下。”一是因为派出所经费紧张,二是因为自己的虚荣心作祟。当时刘相兵并未把这些钱揣到自己口袋,而是交给了派出所内勤,用于所里的日常开销。

2014年中秋节,陈某再次以拜访为由送给刘相兵3000元,这次他看着手里的钱陷入了沉思,“单位经济状况逐渐好转,经费逐步保障到位,别人‘孝敬’我个人的钱上交到单位好像并没什么说法,交与不交都一个样。”有了这样的想法后,刘相兵悄悄把钱装入自己的口袋。

从一个老板到两个老板,一直到他升任海州分局副局长,与刘相兵形成“看望孝敬”关系的场所老板达到20余个。每年中秋、春节等节日,这些老板都以“看望”为名,给刘相兵送钱送物。久而久之,对于这些殷勤拜访,刘相兵已由最初的矛盾不安逐步变为“习以为常”,甚至“心安理得”。经调查,2013年7月至2019年4月间,刘相兵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服务对象746000元。

“一定要去拜访刘相兵,对你有好处”

拿人钱财,便要替人办事。“虽然也时刻提醒自己要与他们保持距离,但一旦收了钱,一切都不过是掩人耳目、自欺欺人。”据行贿人某洗浴会所老板孙某某交代,前任老板在把经营权转给他时,曾提出一句“忠告”:“一定要去拜访刘相兵,对你有好处!”

2017年11月,刘相兵所在的路南派出所辖区内的某足疗店被其他派出所跨辖区检查,查到店内存在涉黄问题。因跟刘相兵“关系好”,老板尹某在店里出事之后,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刘相兵求助。经刘协调处理,该足疗店仅被处以罚款。这之后,派出所再也没有对该足疗店进行过抽查或是突击检查。

在刘相兵担任海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时,某KTV老板顾某在2017年中秋至2019年春节期间,多次送钱给刘相兵请求“照顾”。接受钱财之后,刘相兵经常组织饭局,介绍治安大队队长、教导员等人给顾某认识,为其经营的KTV生意给予帮助。

“给钱场所很少查,不给钱场所重点查。”已然成为刘相兵管理辖区内不公开的秘密。经调查,从2013年至2019年,刘相兵不断为娱乐场所和其他相关场所通风报信、站台撑腰。在他的“关照”之下,这些场所里公然出现吸毒、卖淫等众多违法行为。

“对不起给我荣誉的组织”

翻开刘相兵履历,可以看到他曾经业务精、能力强,获得组织和领导的认可,“公安局执法标兵”“十佳派出所长”等各种荣誉加身,是同事学习的标兵。他从一名普通的民警,一步步被提拔为海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曾经的刘相兵踌躇满志,想好好干出一番成绩,但随着职务的变化,他的金钱观、权力观逐渐发生变化。“在各种思潮的入侵下,在各种利益群体的围猎中,我没能很好地把握方向。逐步失去自我,迷失方向,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很多年轻民警都曾以他为榜样,谁能想到他还有如此不为人知的一面。”“曾经的学习先进,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真是令人唏嘘。”提到刘相兵,同事们叹息不已。

“我对不起给我荣誉的组织,亲手毁了自己、毁了家庭,女儿也因我而彻底葬送了前程,我后悔至极!”2020年1月17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相兵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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