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前社长戴自更去年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及以受贿罪起诉后,近日流出一份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周五(7日)发出的执行裁定书,内容显示戴受贿案已经判决,并被冻结约1,633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977万港元)的银行存款,惟裁决书未有提及刑期。此前有传戴一审被判八年,但至今未获官方确认。
内媒《新京报》过往以敢言著称,多次顶住当局压力,刊登“擦边球”报道,监督公权力甚至暗讽领导人,被宣传部视为异类。2014年,该报头版在“习近平出任中央国安委主席”标题下,配以身穿清朝服饰的皇帝驾到相片。
近2000万存款冻结
戴自更是《新京报》创办人之一,曾在“南周事件”中力挺敢言的《南方周末》。戴自更于去年3月落马,当时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布,指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戴自更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一周后亦指戴涉嫌受贿,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此前微信流传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下款日期为今年2月22日,发布时间则是上周五(7日)。裁决书显示,戴自更的刑事判决书已生效,约1,633万元的银行存款被冻结,冻结的款项仍不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则会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他财产。裁决书亦列明戴的姓名及出生日期,与戴本人资料相符。内媒则于昨日报道指,该份判决书已被上传到官方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不过,有媒体尝试查阅上述判决书不果。
北京市纪委监委早于2019年6月发布消息,指戴自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除了经济罪行,最引起外界关注的是,戴被指“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又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伪造身份证件,利用职权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当时的通报又形容,他在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但没有交代控罪的详情。
■《新京报》2014年1月25日的头版疑讽刺习近平“称帝”。
高层多次遭整肃
戴自更是浙江宁海人。他出任《新京报》社长、总编辑前,曾于1988年至2006年,在另一官媒《光明日报》任编辑、驻新疆记者等。2003年《光明日报》与《南方都市报》合办《新京报》时,戴以创报元老之身兼任《新京报》社长。他曾言办报为“说真话、讲真相”。他主理《新京报》期间,曾揭露河北定州征地血案。该报高层多次遭官方整肃。